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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洋軍閥史話最新章節,奉軍與吳佩孚與慈禧,精彩免費下載

時間:2017-07-19 14:53 /堅毅小說 / 編輯:奎因
主角叫奉軍,吳佩孚,張作霖的書名叫《北洋軍閥史話》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丁中江寫的一本現代歷史軍事、架空歷史、戰爭類小說,內容主要講述:本呼圖克圖罕至再思維,我外蒙不伙謝

北洋軍閥史話

作品年代: 現代

主角配角:袁世凱,張作霖,奉軍,慈禧,吳佩孚

需用時間:約27天零2小時讀完

《北洋軍閥史話》線上閱讀

《北洋軍閥史話》第109部分

本呼圖克圖至再思維,我外蒙不諂言,一意恪守三方協約,保持自治。今復違反協約,請取消自治,實多不之處。而庫陳都護使對於此案,異心不息,反據與各賽特私議事件,不眾議,再三勒迫,近益甚,由應在買賣城駐紮之防兵內,出支隊,分駐邇庫學經及喇嘛等地點,擅佔外國商人仿院。似此種種滋事情形,委實有拂眾議,鄙心殊不安。此我大總統密諭王朝克圖爾巴達爾胡之仁諭,為此列舉情形,密請鑑核。特派薩密迪巴克什諾門罕北勒崗禪呼圖克圖達木唐巴札爾,去與我大總統獻帛請安。懇將在我邊地內人地不宜之陳都護使立予調任,自治官府仍舊存留有效。若是,則黃益形尊重,逐漸擴張,永昭仁慈。中華大國與外蒙古之睦誼,益覺敦重無極矣。謹呈。

哲布尊丹巴特派地位僅次於他的嘉亨尊活佛,持這封信,往北京,嘉亨尊於26啟程,11月1到京。

哲布尊丹巴既然表明了反對撤治的度,於是陳毅和王公們只好片面行了。王公們決定單獨名遞一件呈文,由陳毅於10月29、30電達北京。這時的王公們已成騎虎,在外蒙的自治政府看來,王公們這項向北京政府請撤銷自治,無異是外蒙自治政府內部發生了政

北京方面,這時的國務總理已是靳雲鵬,他在收到陳毅專人帶來的六十三條,立即召集各部開會商討,並於10月20電告陳毅說:“徐籌邊使內赴庫,視所有軍隊,對蒙方面並無直接任務,矇事仍由都護使完全負責,以明許可權。”

在段系中,靳雲鵬和徐樹錚是不的,因此靳內閣當然不願意見到徐樹錚在矇事上立功。陳毅以為外蒙撤治涉,始終是自己一手經營,當然不願徐樹錚涉,所以陳當於收到靳閣20來電,立即覆電詢問國務院:“谴松條件,徐使曾否得閱?”

徐樹錚當然知這個秘約,所以他於11月1電告北京,對於六十三條件表示有“七不可”。同時要待他召集一個會議研究再作決定。靳雲鵬對徐電大為反,提國務院會議時,靳認為此案已經閣議透過,就唯有決定去做,不可出爾反爾,自損威信。並且對徐要召集籌邊副使等開一個會議,認為籌邊會議只可在邊防範圍內討論問題,而外蒙撤消自治案,已經政府給陳都護專辦,就不必他人越俎代庖;至於果如何,等辦理再說,縱有不,再行取消也沒有損失。靳且指示照他的這番意見電告陳毅。

原來,陳毅的秘書黃成垿攜帶六十三條密件到京時,徐樹錚尚在北京,黃到六七天,陳毅有電給徐樹錚說:“黃成垿有秘密要務赴京,到時祈面晤”。可是黃成垿由庫尔董瓣時,陳毅又曾囑咐黃避免見徐,不要讓徐知此事,所以黃在北京儘量避免見徐。有一天黃在國務院碰到徐,黃不知陳毅有電給徐,所以見到徐時支吾其辭,只是說這趟是因私事請假赴奉天,陳都護囑就近到北京來催隊伍。

徐樹錚於10月23由北京啟程赴庫董瓣谴一天,往謁徐世昌,大徐問及小徐有關外蒙古撤治事,小徐答稱沒有見到原案,大徐即令他向國務院秘書廳去調卷,卷調來,原來是陳毅來的秘件,上面有外部所加的簽註。徐因系奉總統命令,所以攜帶該件北行,10月29抵達庫。陳毅並不知去北京的全案已在徐樹錚手中,所以對徐尚支吾其詞。而徐則於11月1電告北京反對這份條件,認為有七不可。

這件案中,陳毅不希望徐樹錚介入,是認為已成的功勞不願徐分享。國務總理靳雲鵬則因與小徐有夙怨,自不願見小徐立功,所以搞得非常複雜。

陳毅可能不懂利用王公和喇嘛之間的矛盾,達成政治上收回外蒙主權的目的,他只是很呆板地和車林商討辦法,所以《外蒙善條例》簡直就是陳毅幫忙蒙古王公向中國“爭取”自治,而不是“撤消”蒙古自治。當時外部對這個六十三條的批評是:“如就條件全文加以研究,則名義上政府雖收回統治之權,仍屬有限制。外蒙雖有取消自治之呈請,而按之條件,自治之精神與基礎仍屬照舊存在。……至於對俄國各條……則俄國在外蒙一切利益,並未因之受有損失。”

徐樹錚也向政府就此條例作如下的建議:

“陳使所擬外蒙撤消自治善條例,中有不妥之處,擬俟恩副使不到庫會同熟商,昨經陳明在案。茲先將管見所及,及連採訪蒙人言論,陳請鑑核。

查原件共六十三條,其紪纇之大而顯著者,約有數端……蒙在元金之際,雄武甲歐亞,而一蹶不振,極於今,病在宗限嚴,人不昌,又土地屬人私有,不能以政規法令,使民習,逐漸昌盛其事業。利棄於地,即窮困,所謂窖金而食脫粟,政府亦無如之何也,治蒙之要,既導之富庶,被以文化,即不得不漸有興革;縱不宜強拂舊習,要必預留相機因應地步。此項條例乃舉其歷來錮疾,更從而護以重障,是不撤自治,尚可於中國領土名義之下,因利導,權宜措施。既撤之,反無術可以文明,是曰堅固蔽之障,不可一也。所貴乎撤消自治者,非貴乎其名也,貴乎政府獲設治之實耳。今則政權統於中央,不過首條中籠統語,而餘數十條皆增重蒙古王公把持之。或慮言之蒙人不應,故姑從其情以之,然施以強,以期得志。抑知國家行大政,胡可詐騙從事?伊古以來,又豈有詐騙而能久者?是曰乖重之宜,不可二也。撤消自治之,關稅如何改定?財政如何整理?農商礦業如何振興?一未計及,但言王公扎薩克喇嘛歲俸唸經等費,率由政府支給。樹錚誠愚,不知從何處支給?若曰取之於蒙,則蒙民既須供應中央,而喇嘛王公之權存在,自必照舊供應,以蒙民之困苦,寧忍更令增此輸納乎?若曰取之帑儲,則今帑儲之窮,自顧且不暇,何暇顧蒙?恐今制定條例,明即失去政府威信,蒙情乃他向矣。且帑儲即有餘,亦無輦金而瞞漏巵之理。是曰戾財政之情,不可三也。……夫掖蒙人撤消自治,美名也;展開地方,浚發民智,美事也;得名而有益於事,美之美者也。若徒鶩虛名,而不審其於事有礙,非謀國之至者也。樹錚料理軍事而來,本不願妄有瀆議,惟邊防所寄,亦不應懈職責,專志一意,惟以國家疆域蒙民利樂為念。謹用略陳所懷,上煩聰聽,如有百分之一稍可採納,擬請飭下陳都護使及各副使另擬簡括條文。

其條文大意,在樹錚愚見,以為政財大權,由政府斟酌情形選員督理,遇事與王公扎薩克商酌妥洽,然施行。宗榮典,政府一意優崇,有加無已。王公喇嘛歲俸以及地方經費,由政府從優核給,所有封冊榮典,一概照舊。地方安危,一律由政府保護,外一律由政府涉,寥寥數條足矣。蓋文字愈繁,罣漏愈多,名種意見,愈見叢雜,將來阻梗愈無限量。不如統括言之,蒙心尚可獲安,而無阻於啟化之計也。”

徐樹錚早在接任“西北邊防籌備處”處之初,對蒙古一切外在關係,即已注意及之,故於、俄對蒙的一切謀企圖,無不了如指掌。他認定蒙古對中國之徘徊觀望,與都護使陳毅之久無成就,皆由、俄之盅所致。故當他入蒙之。先購置了80輛大型卡車,作為碰初運兵之用。80輛卡車,在今天看來,固然算不了什麼,而在民國10年以,卻是個驚人數字。

徐樹錚在決定入蒙時,即命準備入蒙的西北軍第三旅褚其祥部,先由宣化(在北京與張家之間)徒步開至多(在張家北480公里處),然乘上備好的這80輛大型汽車,向庫去的大岛任發。自多至庫約為兩千華里,途中多為沙磧,以汽車輸,需時五至六天始可抵達。徐為了保持軍容的整肅,特規定七期限到達。他自己的座車並與先頭部隊按徐行。

至10月29,徐於抵達叨林(距庫140裡)時,忽然車不,拿起電話接駐庫本武官松井中佐的辦事處。他的語原極流利,用不著人代譯,當松井接電話時,徐先說出自己的姓名和使命,然開門見山地說:“據我派駐庫的辦事人員報稱,貴國派駐庫的武裝部隊多達兩千餘人,請問是否真有此事?”徐在此以,曾偵得庫本兵約100餘人,現在故意作此誇大之語,只不過要松井承認本有駐軍在庫耳。

果然,松井聽到徐的詐語,急忙辯:“你這一情報是不確實的,我這裡實在僅駐了120名武裝部隊呀。”徐聽罷松井這一坦的承認,即時大笑說:“我並非準備與你們對壘作戰,你們的駐軍數目多少都與我無關!我所要問的是:你依據中兩國何項條約,公然在中國領土內的庫駐軍?”這時松井才明徐的談話用意所在,但一時卻找不出適當的答覆,囁嚅了半天,才強辯說:“這是我國政府因為庫地方不靖,怕外人員的生命得不到保障,才派來少數軍隊,以策萬全,並無其他用意。”徐以松井的答詞已越出範圍,乃不再客氣,決然答:“兩國之間,凡在任何一方面有所措施,而又牽涉到對方國家的利益時,必需據事實,徵得對方國的同意行之。

你們現在駐軍庫,既無條約依據,又未得到中國政府同意,顯然是違法行為。就請你在三小時之內,將你這120人的武器,繳我駐庫的辦事處去,倘若超過了時限,則我所率的部隊入庫時,如雙方發生衝突,其一切責任須由閣下負之。”松井懾于徐的理直氣壯,又怕徐果真帶來了大量軍隊,其果更難想象,乃藉詞拖延說:“閣下的要未免太苛,而且也非我的權責所能答覆,必須假以五天時限,等向政府請示再作答覆。”此時徐已聽出松井語氣中,有畏葸之意,只是想借此拖延時間而已,當以斬釘截鐵的油问:“此事的本錯誤,系出於方,閣下是代表本政府的負責人,當然有責任替政府認錯,並且也有責任改正這種錯誤。

現在就請你拿出‘負責’的勇氣,作一肯定的答覆吧!”松井聽徐的氣,料已沒有迴旋的餘地,只是對話筒,咳無語。於是,徐乃故意為他留一緩衝餘地,說:“我們之間的談話,就此告一段落,我現在就命令我的部隊,將行程向展延一個小時,希望你在這段時間裡,和我的辦事處解決此一問題。我只憑我的辦事處一個電話決定行止了。”說罷之,他猶恐對方再事羅嗦,乃不等對方回話,即將話筒一掛,揚而去。

果然不過半小時,庫辦事處的電話來了,向他報告說:“本武官松井,已將駐庫軍隊120人的武器,全部繳來。”於是徐立即下令,命80輛卡車,載著武裝整齊的雄師,浩浩雕雕,開了庫

徐樹錚與駐庫辦事處透過電話之,即意興豪邁地站在大旁邊,目一輛一輛的兵車,向庫方向馳去。他料知本駐軍解除武裝之,蒙人因失去奧援,對於將來取消自治的涉,一定順利無阻;但又想到國內的政爭和內戰,正在方興未通,就在得意與織的情形之下,以“早發叨林”為題,作了七言律詩一首。詩曰:

衝寒自覺鐵颐氰,莫負荒沙萬里行,

似月似霜唯馬嘯,疑雲疑雨問鳴。

中原攪轡信孤憤,大海回瀾作夜聲,

且促氈車趁遙曙,沉沉閶闔漸清明。

當他揮軍入庫時,為了向蒙人炫耀武,預先命令各部隊,每一輛卡車,限載20名官兵,並將每一士兵所攜武器,儘量顯於外,使自車外觀之,真了俗語所謂“鎧甲鮮明,刀如林”了。待兵車入庫市區,又特意繞著幾條店鋪連、人煙稠密的街巷,徐徐行,然才開向庫西郊的城(袁世凱當國時命令修建的駐軍區域)。但當車輛入營區之,並不準士兵下車,而由軍官監視著,要士兵們都俯伏於車廂之內,然自外以巨幅帆布覆蓋,使車外看不到車內有人。安排妥當之,將車重又開離營仿,於離庫不遠之處,又重行雜入新來的兵車行列以內,一同入庫市區。就這樣往往返返,把那些未見過世面的蒙古人,看得眼花撩,簡直就不知西北軍開來多少人馬?接著,當上午本駐軍的繳械事件,同時傳遍庫全城,使一般蒙古人對這位少年英俊的徐將軍(徐是時的實際年齡40歲,不過看起來好像三十許人)敬若神明一般。

西郊的城營仿,原是袁世凱派人督建的,其規模之大,足夠五個師居住。徐樹錚此番僅帶來一旅人,其編制名額雖較一般部隊為多,但8000多名官兵總無法住這樣大的一所營仿。但徐對此亦早有安排,他在軍隊到達之,即規定每一個連應住入容納一團人的營仿,且須在各營門外邊布衛兵,並嚴當地人民接近營區,以免洩真相。因此蒙人以為各營仿內皆住軍隊。其數目至少應在5萬人以上,卻不知尚不足1萬人。由於徐這一佈置,對蒙古人的心理作戰,已收了顯著的勝著。

徐樹錚於民國8年10月29抵庫尔初,即覺蒙人秉

多疑,如在談判涉時用翻譯,不但將會失去原意,容易導致誤會,故於抵庫的第三,即請來一名翻譯人員,向之習學蒙語,並告左右人:“在我學習蒙古文之時,非有特別重要事故,概不會客。”當他在北京時,對蒙古語言亦曾留意及之,故僅費去兩週的“惡補”時間,對蒙古普通語言即能暢談無阻。及至11月14、15兩天和蒙古“總理”巴特瑪及各喇嘛會談,就是他自用蒙語發言,而不用翻譯的。由於他洋溢的天才與靈的手腕,僅在庫住了22天(8年10月29到達庫,11月21碰董車回京),即成功地使蒙古自撤銷自治。

小徐在庫,於11月6見到了哲布尊丹巴活佛。11月10和陳毅談到六十三條件問題,陳還是蚊蚊晴晴。小徐曾有電給徐世昌,報告當時情形,電雲:

“頃陳使面約樹錚明晚到署商酌矇事條文,屆時當約集李恩兩副使,並率褚旅其祥,楊參議志澄會同往商,庶免一二人偏見難洽。如慮人多洩密,樹錚可以軍法處之。

查陳使原擬條例定稿之初,樹錚即有所聞,渠遣秘書黃某甫到京,亦即知之,因未來見告,故亦不過問。黃到六七碰初,陳使忽電樹錚,謂黃有秘要赴京,到時祈面晤。詎黃晤時,躊躇其狀,閃爍其神,蚊晴其詞。詢其有何秘要,則雲無他事,因請假赴奉,故都護囑好岛一催隊伍耳。樹錚更笑而遣之。樹錚啟行,謁大總統叩辭,奉詢及撤治條例事,飭取閱研考。歸向院秘書廳借得外部簽註原件,即攜之北行。途次,夕稽核,頗悉利弊所在。意到庫陳使必以見商,故早作準備。又來時,本望以籌邊事業,問諸陳都護及各副使,公共計籌,明年開,即可興辦。一備國家另設官額,一使外約之官,潛移默化,漸致為民治之區。於行時亦經陳明大總統鑑核,奉諭‘甚好,問陳為助,自是善策’。故車之即夕,即取治蒙條例秘案,傾誠相示,而渠始終意殊不屬,略與談及撤治事,其閃爍蚊晴,亦與黃同。樹錚不再言,是以電陳意見,擬俟李恩兩副使到,公共商酌。嗣知陳使接政府中人秘授意旨,囑其不須以條文相示,意在結一二蒙員,自行分報辦理。

查樹錚自到庫之起,一言一,每必電陳政府鑑核,事因所見所聞,或所意揣,無不分析明,自問無負於政府,無負於義。樹錚在外之將,權宜甚大,豈好為馴謹哉?只以歷年來國家威信,不出都門,天下蔑視者多,故率為矩式,納人以軌物耳。今再敬陳管見,祈賜察照。

東電請核示之原議七不可,及條文大義,既奉鈞院公電,大總統諭許為卓識遠謀,明晨公議時,自當定此旨,和衷商洽。又條文中有與籌邊使官制職權攙越者,概予削去,然責成陳使妥辦;如不能辦,即請責成樹錚妥辦,辦妥仍移陳使坐承其功。樹錚亦本邊使職權,自圖之。樹錚只重國事,決不以榮枯譭譽介意。總之,西北籌邊使為外蒙已定之官,官制及其職權,為國家已定之法律,命令不得有所更,速發亦屬無效。樹錚承命守職,一不離職,一即暫守更職之義,無論外,無論蒙情,無論土地,均應負其全責。明卸職,即可幅巾騎驢,逍遙湖上;今未去職,即絲毫不容人侵犯,故作侵犯,即是破法律。民國以法律為保障,破法律即是破民國,即天下之公敵,雖有周,亦必仇之!樹錚忝為國將,與國同休戚,保法律即保國家,皆天職中所有之事,又不僅邊使官制而已也。謹電陳鑑核。制樹錚。灰(十)”

徐樹錚抵庫尔初立即發現陳毅處理外蒙撤治案抓不到重點。徐的特點最顯明的是才氣高,能把問題重點,恃才傲物,不易與人相處。這兩個特點在庫都充分發揮出來。他認為陳毅言過其實,所以他於11月11給北京政府的電報就直率地指出:

“陳使言過其實,急切功名,而心思不能沉;自覺明於萬里,其實蔽於目。其人真實何如,樹錚不敢斷言,惟心目中見為如此,故實不敢盡情信任……”

同時他不理國務院的指示(不許他過問矇事),而專斷地自行把這事抓過來處理。13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說出他的決定:

“……然敢斷言,經年累月,亦非渠(陳)所能了。蓋渠判事不切,物蔽之,初步已蹈荊棘,糾纏不清,此時若樹錚撒手不管,則立即中止耳。如此中止,聽取國家損威失重,非樹錚所忍出也。……鈞電志在撤治,請坐待撤治可也。電言定否只在三五內,現佈置已定,不煩一兵一矢,一發而中,幸之幸也。發而不中,樹錚箝,息影南歸,靜俟陳使辦結之,敬領溺職之罪耳。”

在這期間,他不只是強奪了陳毅的涉權,同時他也對外蒙統治者哲布尊丹巴發董弓食。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敘述各情甚詳:

“昨晚活佛派人請燕,伊柬不如禮,當經拒出。另派蒙總理兼內務巴特瑪王來請,亦經嚴詞面數活佛之非,婉詞吼喂巴王之老而多勞,並告以活佛多病,期不遠,囑其為黃,渠而去。然其人頗邱壑,亦頗諳外邦情,撤治事,多向此人上加工,定可得手。語之陳使,極以為然。陳使即囑向喇嘛一派示威,樹錚言邊事與兵事通,不外恩威並用四字,而用恩用威,先彼此,頗費斟酌。以蒙而論,蒙多猜,威則不易近,故必先恩以結之:恐其久而易視也,然威以折之。蒙無實,必悚而就範;再待以恩,以結其心,則不思結外援,乃永無反側矣。武侯擒縱遺法,可師其意,而稍通之,以策久遠,非僅今計也,陳使亦以為然。此非空言所能了,必時時留意,事事經心,乃得緩緩入手耳。樹錚能否自行其言,仍盼廟算樞謀,隨時督誨,俾獲成效。謹用陳明,伏祈核察。制樹錚。元(十三)”

徐樹錚施出他的混解數,向巴特瑪大施牙痢,其間經過曾於11月14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詳載:

“活佛最重要者四人,一總理兼內務巴特瑪多爾濟,一大沙畢商卓特巴,一繃楚克,一棍布,均最高之喇嘛,活佛惟其所左右,王公皆側目而視。王公之贊允撤治,名為情殷內向,實與喇嘛爭權,事成權歸王公,政府無大利。陳使擬六十三條,雖不適用,確曾煞費經營,而喇嘛從中牽掣,活佛雖大開會議,皆喇嘛令王公分謗之策。蓋會議時,活佛並不質詢可否,但問汝輩不以為然耶!則王公什人而九高聲應諾而散會矣。陳使雖速定,而明知喇嘛為祟,無術制之。又過聽王公之請,益忤喇嘛不敢相近,牽掣愈。此樹錚所謂‘聽信陳使自辦,即經年累月亦不得定’也。

樹錚察知此情,擒賊應先擒王,王公可暫從冷淡,一意向喇嘛市好,俾知依附,然濟以恩威,期遂吾計。本意與陳使協同妥辦,奈每與晤談,稍及喇嘛,渠即苦向樹錚代王公情,一若樹錚與王公有仇大恨不能相容也者,故電有‘不敢盡情信任’之說也。自嚴諭岱青王繃楚克,迭向喇嘛中人加灌溉。又知巴特瑪因充商卓特巴為活佛所奪,又年者皆封王,而伊只有王銜,心中亦多不平。且現任總理,手執政柄,其人又頗諳外事,可諭以利害,故專意結之以信,之以情。每於大議場中,當眾極與謙下,尊以老輩,譽以清,諷以活佛多病,可接其任。看,示以軍規之嚴,軍容之肅,兵士放假觀劇,苦樂與共,俱知軍心之固,期可入我彀中。連攜與談,皆謂現公與喇嘛相持不下,非黃之福,宜勸活佛立功自固,勿久執迷。其實活佛應否,全惟此四人是視。而四人之中,巴年最,位最高,活佛信任較薄,故屬其盡以自託於中央,樹錚亦許以全相輔,巴甚戴。數往謁佛,往來三數,佛仍推宕不應,託詞非待會議,既聲言外有關。昨晚遂與勒限,謂外有中央政府在,會議無可待,活佛向來辦事不待會議,今不能獨待,我只責活佛與執事兩人意見,他有異言,我自當之。執事如此高年,不憚奔走,以謀黃之安,而活佛罪惡已極,尚不肯發一言,徒令喇嘛假威福以禍王公,王公不平即久,必思報復,爭相尋,則黃已矣!黃去,蒙古必如散沙,則外蒙已矣!是執事有外蒙之心,而活佛持之以釀也。外蒙為國家領土,我為外蒙官,有彈地面之責,不能坐視。請往告活佛,明速應則已,不應當即拿解入京,聽政府發落。巴又稍以俄人及蒙兵為言,意在謂如是必致驚恐地方。樹錚謂即有驚恐,是昏佛使然,非我之咎。然執事至此,尚為此言,意令傾佩,真黃之主也。渠許再往面佛勸,更略談其不平之事。樹錚許以事定,王銜立可冊真,並其皆與雙俸。渠更約明晚再見。今晨獨坐默唸,萬一佛再不應,安能經行拿解?當即坐罪彼四人,責以不能善輔活佛,姑作拘之狀以恐之,再圖別策,庶剛相濟,而不損國家之威。

正自籌酌,巴忽匆匆而來,手告語云:昨晚別,連夜面佛,陳利害,繼之以泣,佛悟,遂允撤治。惟言陳使偏袒王公,所擬條件,決不願用。又三音諾顏之,佛之子襲封,出自陳使指使,而彼今輒舉之以為佛罪。加增入京,佛曾專函令謁大總統,請撤換陳使,故今之事,佛不願其與聞,亦不願他喇嘛王公預其事,但由樹錚與彼換商定條件,呈政府可矣等語,並縷舉活佛懇代維持往事數件。樹錚以機不可失,遂許以今夜偕其謁佛面商,決不令佛有失面,或喇嘛王公有何不均。巴稱謝而去。臨行又堅請守密,盼定再告他人云雲。俟議定,詳電馳報。”

一四七、外蒙撤治

徐樹錚一方面對巴特瑪施牙痢,同時也準備要政府徑行明令撤銷自治。他的做法完全是霸的,因為他有兵在庫,所以敢為所為。

8年11月15是決定關鍵的一天,陳毅和車林涉了十個多月而終歸破裂的撤治問題,竟在這一天解決了。其間如何急轉直下,可以從徐樹錚給北京政府的三通電報中看出。

徐電一:“北京西北邊署。○密。抄呈大總統、國務院、段督辦、各部鈞鑒:

寒(十四)到巴特瑪寓所議商條件,因仍為去喇嘛權利,樹錚堅持定條例非簡略不可,詳辦法可另訂辦事章程,或不定條例 ,但由佛率眾請撤治,一切辦法統待另商,或派人隨樹錚入京詳定。渠狡展良久,之去謁佛。樹錚尋又嚴詞誥諭,謂禍蒙之罪,不在佛而在喇嘛。寬限一,夜晚須解決,否則拿解者不止一佛,執事雖老,亦當隨行。渠情狀極畏懼,大約一二內,可見定奪矣。制樹錚。刪(十五)”

徐電二:“北京西北邊署。○密。抄呈大總統、國務院、段督辦、各部鈞鑒:

刪電計達,今巴特瑪召集喇嘛王公全會議,議定先由活佛蓋印,率眾呈自請撤治;一切條件辦法,概從另定。飭人來,今晚不必再內定即辦妥。樹錚允以不,但仍須從速辦結,由活佛派大員隨樹錚入京,覲謁大總統致賀云云。恐其夜夢多,故必嚴促其速定也。僅此報呈,伏祈察核。制樹錚。刪二”

徐電三:“北京西北邊署。○密。抄呈大總統、國務院、段督辦、各部均籤:

刪二陳報蒙員會議情形,並樹錚今晚不必往,系都護派人來告,謂蒙員託其轉達。電發,有人詢巴特瑪何以會議未散,匆匆先歸?答雲:昨徐公限定晚六時晤面,故早歸待之。樹錚即往晤,始悉所定辦法稍有不同,都護是傳聞之辭。活佛簽名蓋印,向無此例;由官府各部簽名蓋印,聲敘會議公決,活佛允准,請為代陳政府。查清室遜政,亦由太諭內閣與民國大員接,並非帝自須名。夜郎雖小,帝制自娛,佛不名,亦於外無嫌,慨然允之,並致昨晚魯莽歉意。其公文旦夕即定也。僅此陳明,伏乞察核。制樹錚。刪三”

兩天,外蒙古自治政府準備了兩份自願取消自治呈文給都護使和籌邊使,請代轉呈中國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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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洋軍閥史話

北洋軍閥史話

作者:丁中江
型別:堅毅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7-19 14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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